11月22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卫生计生委、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22个部门负责人应询。
餐饮企业定期信用核查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马新生提问,在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发挥信用监管效能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和做法?
市发改委回应表示,在加强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方面,一是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共享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各类信用信息,丰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画像。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分享。2016年将全市5.3万余户的食品餐饮单位的信用分级监管信息纳入诚信上海APP信用地图。三是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食品安全领域事中、事后的监管。四是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信用的核查,核查结果作为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年度核查、现场稽查等工作依据。
加强食品安全专业力量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丁伟提问,食品安全基层执法力量能不能满足“四个最严”的需求?如何进一步来充实和完善基层执法力量?
市食药监局回应,目前已有21个部门作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区和街道也都建立相应的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覆盖全市228个街镇。“从现在食品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看,特别是动态监管,食品安全检测专业力量仍然不足。”
市食药监局表示,下一步,着重从三个方面加以推进:第一,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第二,通过科技手段、信息化技术,包括加强装备配备等来提升监管效率的问题;第三,在实施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社会共治面,发挥第三方作用。
临时备案坚持“堵疏结合”
市人大代表许利提问,“纳管的小餐饮是否可以向全市市民公布,在什么时候全面完成纳管工作?”
市食药监局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已备案纳管1400多户,这个月是1726户。“代表关心的问题,在食安网和纳管信息备案过程当中都可以查到,将来这些方面同上海发布或者其他媒体都可以更多地进行互动。”
市食药监局表示,从推进纳管的角度来讲,有两个方面急需考虑。第一,需要把纳管纳入到落实“放管服”要求、坚持“堵疏结合”原则,第二,在这个过程当中仍然不能降低对于工作标准,特别不能降低对于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各种监管的标准和要求,同时对环保和不扰民的底线也是同样予以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