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8日发布对于依安县摇篮乳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的结果,指出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检验能力等方面存在缺陷,并要求加以整改。
食药总局指出,摇篮乳业部分生产场所、设备设施未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譬如在包装车间北墙附近,距灌装机4米远的区域(120平方米)内摆放已包装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成品吨袋(100个),不利于场所的清洁,以及在收奶间进行生牛乳的检验取样工作,但未设置取样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等。
总局还指出,摇篮乳业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譬如将部分奶牛置于分散农户处饲养,再集中至自控奶站进行挤奶,此种奶源管理模式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在外包装更衣室发现存放于纯净水瓶中的消毒剂(75%酒精,1瓶),且没有标识;2017年7月17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石墨炉(铬检测用)出现异常,之后使用快速检测试剂盒对生乳进行铬检测,但未能提供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的材料;食品安全检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中,包装数据只包含成品入库数,未将成品的检验及留样抽样数纳入总数。
此外,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显示,摇篮乳业的三聚氰胺、碘、铬检验能力不足。
食药总局要求,摇篮乳业在完成整改后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