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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面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7-12-07 11:41来源:金利仪器 作者:金利同建whl 点击: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区域食用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是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是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关键环节,也是食品领域与老百姓联系最紧密的重要窗口。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区域食用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是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是全面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关键环节,也是食品领域与老百姓联系最紧密的重要窗口。今年以来,浙江省对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为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目前全省农批市场79家,农贸市场1999家,总摊位数达到27.5万个。为“打造放心消费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近期,浙江省部署在在全省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浙江省局提出按照“抓龙头、带市场,强责任、建机制,重科技、提效能”的总体要求,以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能力建设为主线,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努力,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准出、检验检测、日常监管、问题处置等长效机制,促进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市场销售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批发市场对下游市场的源头保障作用、对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基础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浙江省局明确了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28条标准。在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方面,建立风险管控预案、组建专业管理队伍、完善经营者档案、落实市场准入机制、日常自检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产地对接等十项要求。明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蔬菜类、果品类日常抽检数分别不少于100批次/日、20批次/日,肉品类、水产品类日常抽测数应分别不少于30批次/月,并创造条件,逐步实施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批批检。在落实入场经营者主体责任方面,提出落实进货查验、日常自查、及时处理问题产品等十项要求。市场开办者要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准入系统)。凡进入市场的蔬菜、果品、畜禽肉品、蛋、水产品等重点产品,均应将能确定上级供货者的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个人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能标识追溯单元的品名、编码、计量单位、数量等信息,反映交易情况的单据号、交易日期等信息纳入系统;无相关证明需入场检测的,还应录入检测信息。同时极推动与食用农产品基地准出信息系统对接,延伸追溯信息链。根据需要,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品准入、检验检测、交易追溯等信息与市场交易一起推送至区域内二级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电子追溯体系,发挥农批市场数据的基础性作用。农批市场要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独立检验检测机构或由第三方机构在市场内单独建立检测室。配备专兼职人员和检测设备,保障检测经费,建立管理制度,开展数据分析。农批市场安排定量检测蔬菜类、果品类分别不少于3批次/月均,水产品、肉类、冻品、粮油类分别不少于1批次/月均。同时加强检测信息分析,加快开发建设基于日常检测数据分析运用的检测信息分析处理系统,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每年应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并提交监管部门。


 

(责任编辑:金利同建w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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