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夯实基层监管网底,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四川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关于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四川省省级层面首次出台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新政。
一是乡村三级“智慧网格”筑牢基层监管“网底”。《指导意见》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四川省局名义联合发文,明确要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在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下,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指导意见》按照行政区划和事权划分,确定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以县(市、区)为单元建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二级网格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建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三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各村(社区)委员会为责任主体,通过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筑牢基层监管“网底”。
二是构建“权责明晰、分级履责、网格到户、责任到人”新模式。《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定区域、定对象、定职责、定人员、定奖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晰、分级履责、网格到户、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监管辖区和监管对象分成网格责任区和网格相对人,实现监管工作明确、量化、主动、及时、持续和可追溯。一级网格:在县(市、区)政府领导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本级网格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下级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二级网格: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负责本级网格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村(社区)网格化监管工作。三级网格:各村(社区)委员会在上级网格指导下,通过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备案管理、信息报告、群众意见收集上报和反馈等工作任务。
三是健全运行机制强调协同推进逗硬监督考核。为推动“权责明晰、分级履责、网格到户、责任到人”的三级网格化监管新模式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健全运行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建设,制定网格责任图、细化工作流程、编制政务手册,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培训教育、信息互通、督查考核、责任追究、AB角互补等各项制度,规范网格化工作,着力推动食品安全检测监管工作向程序化、痕迹化和常态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