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食安委根据《“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上级条线部门及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张家港市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从围绕“放管服”,深化食品许可制度改革;深化示范创建,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全程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突出重点工作,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强化风险管理,着力增强应急防控能力;推进共治共享,着力拓展社会参与新途径六个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明确了推行“放管服”改革,探索小微餐饮备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加快推进智慧监管等共22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满意度和获得感。
2018年,张家港市将继续按照“四个最严”开展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持续深化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同时,高点定位,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开展深化食品安全城市区镇达标评估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督示范点建设,放心菜、放心肉超市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建设(年内建成3条餐饮服务示范街;2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集中区;100个示范单位),苏州市示范小作坊创建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示范镇、街(区)、点(店)在食品安全工作上的带头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