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春季开学伊始,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甘肃省通过“靠实主体责任、全面监督检查、加强风险防控、重视警示教育”四举措,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一是进一步靠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组织学校集中学习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承包经营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把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强化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开展隐患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要求,对所有学校食堂开展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承包经营、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设施设备配置维护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落实情况、餐用具洗消保洁情况、学校食堂自查整改情况等,以及是否存在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豆角等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作用,推进靶向监管。同时,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是食杂店、馒头店、蛋糕房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进行查处,并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控作为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购进使用散装醋、散装酱油和散装食用油;全面推行餐用具物理消毒,杜绝化学消毒;积极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是切实做好消费警示及教育培训。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边规范、边宣传”的方式,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时发布学校食品安全预警,切实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检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教育,不断强化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意识,督促其依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至目前,检查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407家,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898户,发放倡议书400余份,下发监督意见书178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销毁过期、“三无”等问题食品50公斤,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宣传彩页等31200份,悬挂横幅161条,接受咨询3000人次。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