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作为2014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
重点监管八类食品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区域特色食品特点,确定本地区需要重点治理的食品品种,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扎实做好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着力消除各类隐患,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要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原辅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出厂放行等各个环节入手,改进企业生产条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检测。
针对抽检,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以白酒中塑化剂、含油脂类食品中塑化剂、植物油中苯并芘、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以及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等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指标为重点,依法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的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追溯需法治设计
《201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 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可见一斑。当今中国是一个商品大国,食品作为商品往往经过多级流转,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怎样找到罪魁祸首进行惩处乃至召回,就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这需要“从餐桌到田园”的逐级倒查,即食品安全追溯。它常常被认为是食品安全治理的终极武器。
放眼国际,欧盟早在2000年就对牛肉产品出台过相关规定,要求上市的牛肉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明牛的出生地、饲养地、屠宰场和加工厂。2002年又规定要求所有上市销售的食品均需具备可追溯性。此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也推出了类似的制度和配套的技术标准。
在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自2003年启动“中国条码推进工程”,即通过商品条码追查食品制造的各节点;2005年,该局又强制要求一些企业在产品上粘贴或复制“电子监管码”,并纳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2007年,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的食品安全,奥运食品安全追溯数据中心启用,实现从生产基地到奥运村的全过程控制;2014年,甘肃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一级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不难看出,从政策到技术,从试点到拓展,我国的食品安全追溯事业已现雏形。
人要有品格,食品要有品质。食品安全追溯本质上是个现代化治理的问题。它离不开技术,但光有技术是不够的;它离不开法治,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切实推出全国性的食品安全追溯体制和平台,考量着国人的法律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