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厅在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6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云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州市)中心”牌子,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0家医院设立“云南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点已覆盖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食品安全检测。
加快推进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云南中心”牌子。并在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6个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云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州市中心”牌子,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0家医院设立“云南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截至目前,云南省、州市两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已基本完善。
据了解,“云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州市)中心”参与制订实施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开展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以及提交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报告;“云南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则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工作,开展病例信息采集、病原学检验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等相关工作。
我省自2010年启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以来,4年间,省疾控中心食品检测能力达到458项、州(市)级平均达到110项、县级平均达到41项。目前,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点已覆盖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由2010年的10个扩大到6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逐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逐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