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将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但我国各地目前实行或试行的黑名单制度还未能真正发挥作用。针对问题,海南代表团提出建议:建立统一食品安全黑名单。
“病死猪”“染色馒头”“三聚氰胺”“毒生姜”“过期卤制品回炉”……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食品安全检测问题已成为百姓最为关心的头等大事。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表示,将在全国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
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是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食品生产经营中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食品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列入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并对其实行最严厉的惩戒。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让不讲诚信者付出高昂的经济和声誉代价。但我国各地目前实行或试行的黑名单制度还未能真正发挥上述作用,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各地纷纷出台与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已初见成效,但是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造成了各地制定的适合本地区的黑名单的标准和要求不尽一致,使得各地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
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在全国至今无法实现联网,没有一个标准统一的录入查询平台,造成无法查询到其他地区某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食品品牌的详细信息,使各地区之间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产生断裂。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海南代表团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一是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黑名单平台系统,设立标准一致的制度规定;
二是设置专业人员对信息进行把关,确保公示的信息实事求是,数据真实;
三是及时更新信息,每周更新数据,使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及时掌握食品安全信息;
四是制定权威的食品安全评价机制,让消费者更容易掌握和判别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及信用情况和黑心食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共同防范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