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食品安全办、省食药监局、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全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向中小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单位以及学校饮用水等。
专项行动以清理无证无照、规范生产经营、严打违法行为、构建长效机制为重点整治内容,各级监管部门将组织学校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并同步开展主要食品及食品原料抽检,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测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达到6个100%的目标,即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100%、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100%、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100%、索证索票台帐建立率100%、饮用水合格率100%、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100%。
《方案》要求,各级综治组织和教育部门将专项行动列为“‘平安学校创建’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统筹调度,组织督查和暗访,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相关部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邀请媒体参加飞行检查和暗访抽查,曝光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提高专项整治的效果和震慑力。同时,要积极引导家委会、青年志愿者、新闻媒体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治理,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强化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