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根据《通知》,此次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主要包括非法销售病死畜禽整治、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食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整治、小餐饮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治、菜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项。
在非法销售病死畜禽整治方面,将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畜禽检疫监管,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单位监管,严格落实肉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证验章制度等。
在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整治方面,将加大农药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假证)生产农药、非法制售假劣农药、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等行为;开展监督抽检,公开曝光不合格农药及其生产经营单位。
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将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对突出问题进行清理,大力整顿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对人为蓄意使用违禁渔(兽)药物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加强市场水产品抽检。
在食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整治方面,强化重点产品专项抽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检测主体责任等。
在小餐饮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治方面,将以小餐馆、小吃店等无证餐饮为整治重点,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
在菜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将针对菜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开展集中检查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