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近日,黑龙江省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三个方面:
一是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并督促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许可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环境卫生情况,原料采购、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和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等,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通过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将风险防范于未然。
二是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当地教育部门密切沟通配合,了解掌握学生在校外托管机构就餐基本情况,严格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小经营核准,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获得核准的校外托管机构信息,供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查校外托管机构原料采购、人员健康、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三是开展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食品安全检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人员健康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以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备餐、留样、运输等各环节,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将其名单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